|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关于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情况的通报(第五期)》,直指辖区内5家医院存在肿瘤标志物测定过度检查的问题。 此举违反诊疗规范,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5家涉事医院被通报批评,违规基金悉数追回,为行业敲响警钟。 ![]() 梳理过往相关报道,我们不难发现「肿瘤标志物检测」堪称过度检查的“重灾区”。原因何在? 肿瘤标志物过度检测是指在临床诊疗或健康体检中,对肿瘤标志物进行超出合理范围、不符合临床指征的检测行为,常见情况及问题如下:
对无肿瘤相关症状、体征或高危因素的患者(如普通外伤、感冒等)常规开展肿瘤标志物检测,如普通骨折患者住院期间被开具肿瘤标志物全套检查。
未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必要指标,而是常规使用包含多个肿瘤标志物的检测套餐,即使部分指标与患者病情无关。
对低风险人群或已确诊肿瘤患者,在无需动态监测的情况下,频繁进行肿瘤标志物检测,增加不必要的检查频次。
部分医疗机构为增加收入,将肿瘤标志物检测纳入常规体检或住院检查项目,忽视临床指征。
患者因“防癌焦虑”主动要求检测,或对检测结果过度担忧,促使医生开具更多检查。
部分医生对肿瘤标志物的临床应用指征理解不深,或受“防御性诊疗”思维影响,为避免漏诊而过度检查。
肿瘤标志物检测费用较高,过度检测导至患者经济负担加重,也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肿瘤标志物检测存在假阳性和假阴性率,过度检测可能使患者因假阳性结果接受不必要的进一步检查(如穿刺活检、影像学检查等),或因假阴性结果延误诊断。
检测结果异常可能给患者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影响身心健康。 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仅在患者存在肿瘤疑似症状、高危因素或需治疗监测、复发随访等情况下,合理选择肿瘤标志物检测。患者应理性看待肿瘤标志物检测,避免盲目要求检查,必要时与医生沟通,明确检测目的和必要性。 ![]() 2024年,国家卫健委连续发文明确:不推荐将生物标志物检测用于食管癌、胃癌、肺癌等癌症的筛查。 ![]() ![]() 2025年4月,中国抗癌协会(CACA)根据《中国肿瘤整合诊治指南》编写的《中国肿瘤防治核心科普知识(2025)》中也同样强调:健康人没有癌症家族史、吸烟等危险因素,不需要频繁查肿瘤标志物。 所以,肿瘤标志物筛查到底有没有必要? 直接上结论:普通人没必要做「肿瘤标志物」筛查,目前它还不能有效筛查癌症,更多用于肿瘤患者的治疗效果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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