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间,市值4000亿的基因科技股药明康德公告,其股东上海瀛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总金额近30亿元。 6月11日晚间,市值4000亿的基因科技股药明康德公告,其股东上海瀛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总金额近30亿元。 公告称:2021年5月14日至6月7日,上海瀛翊通过上交所系统减持公司16,107,986股,2021年6月8日减持公司1,141,700股,该等股份合计17,249,6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2%,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违规原因 公告给出违规的原因很奇葩:相关工作人员不知道有减持承诺。 而减持承诺在药明康德4月30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写的非常清楚,首发限售股在5月10日解禁,同时公告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其中规定: G&C VI(群云VI)、G&CIV Hong Kong(群云 IV 香港)、G&CV (群云 V)、嘉兴宇祥、G&CVII(群云 VII)、上海厚燊、嘉兴宇民、嘉兴厚毅、嘉兴厚毓、嘉兴厚咨、嘉兴厚锦、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辕、上海厚玥、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FertileHarves(t 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Sta(r 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 投资有限、上海瀛翊作为公司的股东,现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后续处理 公告中提及的处理情况有三点: 1. 停止减持 2. 加强学习 3. 诚恳致歉 不得不说,这三点,看起来很敷衍。 因此,有专业股民表示,如果道歉有用,还要XX干啥?并指出,应该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严惩,以维护全体股民的权益。 摘录《证券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