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两种简单粗暴的选择主要诊断的方式,一种是哪个医保付费多选择哪个,一种是哪种疾病花费多选择哪个。编码员和医生应该都喜欢这两种方式,不用思考直接使用预分组软件就可得出主要诊断,但这两种方式都是不符合规范的,甚至是违规的。 《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中有明确的主要诊断要求,这个才是DRG中主要诊断的选择标准。虽然医保结算清单强调医疗资源消耗,但也并不是选择花费最多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如果编码员有选花费多的为主要诊断的想法, 则可能会给临床传递错误的选择标准。 1、假设病例既往有肺恶性肿瘤,此次“咳嗽,咳痰”入院,入院后诊断为肺炎,同时又给病例进行了化疗。我们假设此次治疗肺炎花费了3000元,化疗花费了4000元,并且通常情况下RE14恶性增生性疾患的化学治疗和/或其他治疗,不伴严重并发证或合并症(主诊化疗)会比ES35呼吸系统感染/炎症,不伴并发症或合并症14 岁以上组(主诊肺炎)的付费高,无论从花费角度还是从付费角度不加思考的情况下则应该选择化疗为主要诊断,但根据主要诊断选择选择这样选则是错误的。 根据主要诊断选择原则“如果患者本次专门为恶性肿瘤进行化疗而住院时,选择恶性肿瘤化疗为主要诊断”,而本例中病例不是专门化疗而住院,而是因为肺炎住院,而此次主要诊疗的也是肺炎,所以应该选择肺炎为主要诊断。 2、假设病例一氧化碳中毒后“呼吸困难,胸闷,气喘”入院,入院后诊断为呼吸衰竭,同样治疗呼吸衰竭花费高,而且呼吸衰竭在DRG分组时付费高,但此时我们并不能选择呼吸衰竭为主要诊断。 根据主要诊断选择原则“中毒的患者,选择中毒诊断为主要诊断,临床表现为其他诊断”。所以此例应该选择一氧化碳中毒为主要诊断,而中毒也是病例的住院就医原因。 综上,编码员和医生在选择主要诊断时不能简化主要诊断的选择原则,而是应该根据主要诊断选择原则规定的各种情况进行选择,这样才是正确的也是符合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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