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科华生物发布公告,披露收到民事裁定书。 针对之前科华与天隆的仲裁事件,大意是天隆股东向上海仲裁委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冻结科华生物多个银行账户资产一年,查封科华生物在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的62%的股权,期限为三年。以上保全标的为1,015,532,113.92 元。 科华生物回应: 1、本公司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做好各项仲裁准备工作,并将视需要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 2、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没有受到本次仲裁通知事件的影响。 3. 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仲裁裁决或者调解、和解结果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 4.本公司持有的天隆公司股权被冻结。该等股权冻结客观上仅对股权转让事宜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5.本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 6 个,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共计 38,323,812.13 元,其中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7,430,466.32 元。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项暂时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收支造成重大影响。 6.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经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财产保全异议申请,认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超标的额保全,且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司位于上海的银行账户财产依法不具有采取冻结措施的管辖和执行权;同时,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违法对本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冻结亦明显超出必要,损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本公司申请要求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变更对本公司持有的天隆公司股权的冻结,并解除对本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以下为公告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