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民法典》发布,其中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9月1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等五个文件。 会议强调,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要从规范医疗主体行为入手,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绩效分配等综合性改革,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最高层罕见关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这么具体的问题,其意义不可小觑。 近几年,对于药品和耗材的控费措施不断,医疗控费的大趋势下,ICL应该如何应对,我们有过一些初步的探讨,上半年医保基金收入下降9.8%,从控费难题看ICL如何主动出击;结果互认20年首次迎来突破,看ICL在结果互认中的作用。 随着政策的出台与落地,如何更加规范、合理的参与到医疗服务的环节,这个是ICL不能回避的问题。我们与以往的医药销售模式不同,也不能相同,如何更有创造性的提供医疗服务,ICL必定走的更长远。
趣学术搜索进一步发现,在去年9月份,有一份名为《关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过度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网络上流传,其内容和上述省市透露出的规范医疗服务、遏制过度诊疗的内容十分吻合,趣学术将内容分享如下,供行业参考,当然,我们也期待深改组批准通过的文件的正式发布,一切均以正式文件为准。
资料来源:趣学术、健康四川、新华社、健康报等官方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