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就此事件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一、进口产品清单不是采购清单,采购活动还未开始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第五点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本次允许进口产品清单论证公示是开展采购前的一项准备工作,采购(招标)工作并未开始,前述允许进口产品清单不是采购清单,也不代表仅采购进口产品,更不成为排除国产产品的理由。 二、国产产品无须核准即可参与招标采购,“器械之家”所述“国产医疗设备全军覆没”是作者在专业知识匮乏情况下为吸引眼球而作出的事实歪曲、错误认定 我中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采购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并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穗财采〔2015〕200号)关于优化进口产品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组织了附属医院医疗设备进口产品的统一论证工作。经专家论证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允许进口的产品清单报财政部门核准,财政部门核准后,在后续实际采购过程中,将就经核准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及无须核准公示的国产产品开展招投标等采购工作。 三、采购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由招标采购的评审委员会评定。“器械之家”所述“一句国内同类产品达不到性能要求,直接把国产医疗设备厂商全部排除在外”是作者在专业知识匮乏情况下为博取关注而作出的误导读者之举。 进口产品论证的目的主要是扩大采购范围,允许进口产品获得参与投标机会。在采购信息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不得排斥本国产品供应商,最终采购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由实际进行招标采购时的评审委员会评定。”在实施采购行为过程中,我们(包括涉及的附属医院)将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欢迎符合需求参数的供应商依法参与。 综上,我中心在实施采购前依法进行允许进口产品论证和公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目前我中心的公示属于允许采购产品范围的公示而非实施采购的清单,并未实施采购行为,我们亦从未表示就本次公示的清单内容仅采购进口产品。“器械之家”网站及同名公众号发表的《国产医疗设备“全军覆没”》内容歪曲事实,误导读者,造成恶劣影响,应当立即删除并向我中心公开道歉,我中心保留就此事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7日 看完了这份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的公示,我有几点疑问: 首先广州医科大学官网已经把当日的关于广州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批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公示删掉了,这是为什么? 上面这个是当时广州医科大学官网公示的截图,看看里面公示的名字和内容确实是让人容易理解为是医疗设备采购进口产品清单,但是上面这份声明却说是采购活动还未开始。 不管怎样,至少这份声明表明国产产品无须核准即可参与招标采购,希望采购方可以给高质量的国有企业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还会持续关注这次招标的后续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