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注意:在采购与出口时,可以在表中查找供应商是否在三个部委公布的合规清单里面,规避出口的风险。 海关按清单检验物资 4月28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所谓输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质量问题发表谈话,称中方与包括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内的各国认证注册机构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合作,确保出口防疫物资符合进口方质量要求。 国家商务部发布《商务部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 《12号公告》要求,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
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动态更新),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 这意味着,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海关接受申报,予以验放。 56家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包括:医用口罩企业32家,医用防护服9家,呼吸机10家、红外体温计3家、病毒检验试剂盒2家。43家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有43家。2047家企业纳入“白名单”4月初,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公告》中明确,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在第5号公告中,公布了首批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白名单”企业,共计204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