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实现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2030消灭宫颈癌计划”的目标,重点提升县域宫颈癌体系化筛查及早诊早治等能力,我中心拟在实施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县级医院宫颈癌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宫颈癌防治专项能力体系化培训。 1.组织项目试点医院相关负责人集中举办一期宫颈癌防治、疫苗接种、分子检测等科普知识专项培训; 2.分批选送优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参加宫颈疾病防治及分子诊断线上线下培训学习,培养一批合格专业队伍; 3.适时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学习活动。 (二)组织开展宫颈癌科普知识宣传。联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县域卫生杂志、相关学会、协会深入项目偏远贫困地区开展宫颈癌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活动。 (三)编写宫颈癌防治培训指南。成立项目专家小组,负责项目质量控制,编写新时期《县域宫颈癌体系化筛查和早诊早治培训大纲和培训指南》等科普手册,形成公共卫生领域可执行的专家共识和防治指南,建立健全宫颈癌筛查的长效机制,适时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组织全国性的专题会议,讨论我国宫颈癌筛查和早诊早治优化方案;组织并支持项目点医院开展相关课题申报。 (四)专科硬件服务能力提升。对参加项目的具备PCR实验室的医院配置体系化筛查和科研所需的宫颈癌15分型分子检测设备一套(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含图文系统)、便携式数码电子阴道镜系统(含宫颈癌筛查所需的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等各一套。对暂无PCR实验室的医院,将由我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医院进行PCR实验室建设和人才培养。 (五)开展目标人群规范化宫颈癌筛查数据分析研究。项目试点单位要按照宫颈癌筛查体系长效机制的要求,开展宫颈癌规范化筛查和早诊早治的管理工作,按照项目统一部署定期统计上报宫颈癌筛查相关的数据,所有数据将纳入中国宫颈癌精准筛查相关的科学研究项目,以保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宫颈癌筛查数据的可溯源性和一致性。 二、项目申报对象及规模 (一)项目申报机构。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的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均可申报。优先选择西部地区、部分贫困地区的三级医院,优先选择具备PCR实验室的医院。2019年11月-2020年10月将分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目标为100家。 (二)项目参训人员。项目点医院相关负责人,检验科、分子实验室、宫颈中心、妇产科、预防保健科等相关科室具有执业检验师、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并从事宫颈癌防治相关工作的医技人员,2019年11月-2020年10月拟分批培训300人。 三、组织实施 (一)该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县域卫生杂志联合参与实施。 (二)请有意向参加项目的机构如实填写《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县级医院宫颈癌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及《医院宫颈癌防治核心团队人员信息表》。同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于11月20日前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审核通过后统一公布项目点名单。 (三)该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2015》等相关规定精神及要求,始终坚持公益性、自主自愿和第三方评估等原则进行。所涉及的医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费及食宿费由活动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派出医院承担。 联 系 人:何文杰 联系电话:(010)83041815,13585477709 邮 箱:zgrzc@ncme.org.cn 附件:1.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县级医院宫颈癌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2.医院宫颈癌防治核心团队人员信息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19年11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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