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检大潮中,谁都可能会被查到、被收证,面对飞检,企业纷纷感到“压力山大”。尤其是近来年,严而又严的监管新要求,促使全国范围内飞行检查力度、密度与频次都逐渐加大,部分流通企业和药店的GSP证书陆续被当地食药监局收回,一时间令人谈“飞检”色变!
所以IVD企业也未被幸免。
10月19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因对国药集团广东省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进行飞检,查到存在缺陷,撤销了其GSP证书,信用评定等级为“严重失信”! 早至今年5月,河南普乐生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8年5月5日至6日组织的跟踪检查中严重违反GSP规定,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撤销GSP认证证书,看似是对证书的撤销,但实际上是对经营的限制,其直接导至的结果为迫使企业停业整顿:
1、企业不能购进。撤销GSP,供货方就会因该企业资质不全而拒绝供货,导至企业无法购进。
2、企业不能销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根据此项规定,若企业进行销售,将依法按无证经营予以查处,故企业将无法销售。
3、企业停业整顿。因为企业不能购进,又不能销售,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撤销GSP证书时又明确企业限期整改,虽然没有下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通过撤证的行政行为,迫使企业处于停业整顿状态。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提出。由此不难看出,如果经营企业被撤证,将面临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的后果。
而通过对CFDA及各省药食监管局的文件检索,发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的检查方式一共有10种(不完全统计):
督检:有目标的日常监管督查。
飞检:突击式飞行检查。
延检:检查中或检查后发现问题、线索后的延伸检查。
协检:统筹异地执法资源协助检查。
交叉检:异地执法机构互相调换,交叉检查。
随检:随机抽查。
局检:局部抽查。
跟检:跟踪检查。
专检:专项检查整治。
集检:集中检查整治。
所以此次IVD企业被撤证,我们更要引以为戒,在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安全方面一定要严控把关!做个合法合规的优质企业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