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反腐的“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的推进,整个医疗医药行业一片低沉和迷茫。其实在这之前我们这个行业相应的规范标准和法规条款早就已经具有,并且也比较成体系,比如关于基本卫生医疗法、医师法、医疗工作者的从业准则、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药械产品临床推广规范、涉及不正当竞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等,只是没有得到重视和严格的执行落地,没有开展自上而下由纪委监委参与之下的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的严肃执行。 ![]() 对于我们医药企业和医药从业人员,通过此次医疗反腐也正好是一次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合规体系落地的大好机会,因为不仅仅是我们药企和医药代表,更是大量的医生群体更是加倍正视阳光合规和合法取酬的问题了,包括大量的代理商和代理自然人也意识到不合规都没法开展工作了,现在到了全链条正视合规和规避带金灰色的时候了。所以我们借此时机针对我们药品销售、临床推广、医生关系与合作、临床项目开展、第三方CSO合作、营销费用以及涉及到医疗医药医保相关的管理办法,系统梳理并建立成体系的营销合规制度与业务流程体系,冯老师最近一直在重新辅助于几家头部药企的合规体系重新规划,同时也进一步梳理临床代表或CSO代表在临床一线相应的推广行为规范,实现过程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的落地,包括像【药销通】这样解决一线代表与医患进行全类型交互活动数字化管理的云系统也将达到大面积的应用和普及。 对于最近大家问的比较多的可否在医院内开展拜访或科室会活动,冯老师的意见就是有学术沟通价值且可以真实开展的活动,该开展就开展,只不过要注意以下12点: (1)是真正的诊疗、学术、临床试验方面的交流沟通,而不是单纯的产品宣传; (2)真正是由医生主导的学术交流并体现医生诊疗技术和价值的,而不是象征性参加而由企业代表主导的; (3)除非真正能证明体现讲者真实知识和学术价值而支付讲课费,否则就不要支付任何讲课费,当前阶段医生也不会收讲课费的,没有讲课费的学术交流更体现学术的重要性; (4)任何进入医院的活动必须了解医院是否具有备案制度或管理要求,要求备案的必须事先备案,否则不建议盲目开展; (5)进入医院时都不能带有任何产品或公司纸质材料或品牌提示物品,现在都是电子材料为主; (6)当前阶段就不要进入医院收集或采集任何信息数据了,除非已经在开展的临床试验项目涉及到数据反馈; (7)当前阶段不允许开展任何的费用支付和客情性质的招待; (8)可以适当增加院外或线上的学术互动交流活动; (9)正常的商务渠道销售、涉及集采或联采产品的进院和产品保供的事项仍然可以正常开展; (10)对于由学协会、专业组织或第三方组织的真正学术交流会议,该参加还是继续参加,但那种单纯产品宣传与促销性质的卫星会就暂时停止; (11)针对区域医药代表团队开展关于产品、市场、诊疗方案、销售技能、合规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12)在医院及卫健系统关于药械产品医院内阳光合法学术互动规范不明确的阶段内,适当调整一下针对于临床代表团队的绩效考评的政策,更注重能力的提升上。 冯老师相信用不了太长的时间,药械产品在医疗机构面向医疗工作者允许开展的合法的交流互动活动和市场活动的形式和准则将会很快明确下来,大家在相当明确的规范要求之下,继续我们为提高医生群体对产品、诊疗技术、临床方案、诊疗经验以及国内外最新医学临床知识而开展阳光合法的互动交流,当然带金和利益输送将退出历史舞台,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