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国内“卡脖子”关键技术的问题出现,发展关键技术成为社会主旋律。同时,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医保需要腾出空间,必然趋势就是质优价廉的国产体外诊断设备+试剂越来越受到二三甲医院的重视。
本文梳理了国内各省国产替代相关利好政策,供读者参考。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后称《科学技术进步法》)。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
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国产设备配置水平。各省市积极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财政资金优先采购国产医疗设备。
根据《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要求,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我市各预算单位应统筹确定本单位(含所属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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