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何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呢? 一般而言,对于检验结果的审核,常涉及以下内容。 2.标本信息 1)标本类型:与检验项目结果准确性息息相关。 其一,既要考虑疾病不同,标本类型可能不同,也要考虑同一种疾病,不同病程时标本类型也可能不同; 其二,要及时发现检验目的与标本类型符合与否,避免科室误检错送标本。如检测血气分析送检静脉血; 其三,关注化验申请单中标本类型与实际送检标本是否一致。如检测产妇CMV-DNA时,标本类型写的是“血清”,实际送检为“乳汁”的屡见不鲜。 2)标本状况:生化检测要观察标本是否黄疸、溶血、脂血等;凝血试验观察标本有无凝集现象;标本容器有无错用、裂缝、溢洒现象等。 3)采集、接收时间:是指标本采集的时间及送至检验科后的接收时间。标本存放时间对部分检验项目检测结果有显著影响,如血糖、电解质、血气等,核对这两个时间,利于异常结果的分析判断。 3.项目信息 核对项目信息,应注意几点内容: 根据项目种类不同,实验室有相应的质控方案,如生化标本检测前,往往先进行质控标本检测;PCR检测过程中,每批次均会进行试剂盒自带的阴、阳性标本质控。在结果审核时,首先确定各种质控结果均在控,才可以进行标本结果的判断与报告。 5.结果信息 6.备注信息 1)化验报告单备注处为检验申请或结果报告中需要特殊说明内容。 2)鉴于项目结果会随着病情而变化,且为避免恶意更换标本造成结果不一致引起医患纠纷,多数实验室会备注“此报告仅对该样本负责,如有疑问,请在报告日期两天内与检测部门联系”。 3)多数省份三级医院结果可互认,故实验室常备注“已实行三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如有重复检查,请拒绝”。 4)对于部分取材困难标本,当标本不合格时,常需与临床沟通后进行检测,但备注处需标明“已与临床沟通”。 5)严重溶血、黄疸、脂血标本常在备注处标明。 7.结果报告 1)若针对上述事宜核对无异常、或异常结果与临床符合时,可直接向临床汇报结果。 2)除急诊化验或其他特殊情况外,结果审核与项目检验应由不同人员完成。 3)对于危急值结果,需要及时与临床沟通,协同解决,且实验室做好详细记录。 4)关注结果报告时间与标本接收时间是否满足项目规定的TAT要求。 1.WS/T616-2018临床实验室定量检验结果的自动审核 2.ISO15189: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