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又有大动作!今日(8月19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继药品、高值耗材、大型医疗设备之后,最终,安徽还是把带量采购的“枪口”对准了检验试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采购采用的是带量谈判议价模式,而非竞价模式,避免了囚徒困境,相比传统意义上的带量采购,或可大大减轻企业的降价压力。 部分重点信息如下: 采购产品包括五大类(详细产品目录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谈判流程分为三步:
针对不同产品类型,安徽医保局设定了不同的谈判规则:
其他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范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驻皖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参加企业范围: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内、2020年采购金额大的检验试剂生产企业(进口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具体由专家议定。 采购周期:2年,自谈判议价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到期后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协议采购量:公立医疗机构以谈判成功产品省药采平台上年度采购量的80%作为协议采购量,并确保一年内完成年采购任务量。 联动降价:对未纳入谈判议价范围的同类产品(与谈判成功产品属同一目录),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联动降价,具体规则由省医保局另行制定。 几点想法: 1、在此之前,IVD带量采购的声音虽被各地提起,几乎从未间断,但多是小打小闹,难成气候,成规模只有新冠检测试剂。这次“医改先锋”安徽的示范之后,很可能会被各地迅速效仿,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一阵IVD带量采购风。 2、所以,本次入围产品、采购规则、中选价格,很有可能成为其他地方、甚至国采的重要参考。 3、发布公告只是集采的第一步,最终产品降幅尚不可知,但不管怎样,质量还是重中之重,此次公告中特别强调:相关配套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不得低于集中带量采购前。 4、对于参与企业来说,落标仍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公告中表示,这次集采之后,将对采购品种进行目录管理,
5、此前,IVD产品一直因为品类复杂、分类不够明确、缺乏统一的质量和疗效的评价体系等因素,被认为不会被大规模集采,但现实的冰水,还是冷冷的泼了下来。在此之后,对于行业内每一个用量大、金额高、竞争充分的产品,相关从业人员都要时刻保持敬畏:带量采购,虽远必至...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官宣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