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临床试验中,原始资料是很重要的;我们都知道监查员CRA或稽查或核查临床试验,都会看原始资料;我们都知道,临床试验中有一句老话“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我们小伙伴都留言,希望能说说原始资料!我们这一期就唠唠临床试验中的原始资料吧,欢迎吐槽转发。 国家CFDA2017年12月27日发布的第二次核查医疗器械项目,有项目因原始资料的问题导至被毙和公告了,这应该会成为常态,原始资料引起我们的重视。相信很多未入行的小伙伴也是从论坛或口语相传中获知“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这一个金规玉律,也能描述原始资料就是第一手记录数据的资料,但这只是一个表现。如果在面试中,这样说,未必能100%过得了关。要深入理解一个原理,才能应对在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景。我们继续剑走偏锋,戏说一下临床试验中的原始资料。 1法规中的定义我们先来看看法规是怎么定义的: ICH-E6(R2) Good Clinical Practice (ICH GCP), 2016__Step4 中国GCP还没更新,旧版的没有专门的描述,或已经融入全文达到更高层次了: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 还是看一下“7.22”时候发布的核查要点,可能根据操作性: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的公告(2015年第228号) 是不是已经眼花缭乱了呢?@木木君觉得不应该眼花,这已经是很多文件中比较明确的了,看来这么多法规,油腻的@木木君还没眼花呢! 2原始资料应该有哪些法规也应该很明确地用只字片语来解释了什么叫原始资料,相信不少朋友已经明了。当然了解这么总结性高的法规,对部分小伙伴来说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一定的想象力。@木木君一向秉承直观的原则,我们举例说说,临床试验中的各环节,一般有哪些,仅供参考:
当然还有很多,希望能得到号友们的补充哦! 3试验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是的,凡是都是有特殊情况的或令人迷惑的情况,但一旦理清思路,坚定执念,应该还是容易解决的。 我们都知道医院的住院病历管理是有一定的规定,有些医院在纸质病历在规定时间内归档后,如果要再修改是没什么可能,或者没特殊情况一般不改。当然,@木木君知道有些医院还是可以借出来修改的。那么对于无法修改已归档的住院病历,但有相关信息错漏,怎么办呢?有不少CRA小伙伴,是在HIS中打印出住院病历,一来方便SD,二来如果需要改,直接在打印出来的病历上研究者修改并签字,那么,这情况可行吗?
如此一来,中心就存在两份病历,一份是归档的有错漏的病历,另一份是私自打印的修改的病历,另外还有一个就是HIS系统的电子病例(当然这个电子病例是否能够资质作为原始资料还需要再讨论)。对于这两份病历,可信程度高就是归档的病历,这才是source。私自打印的病历,难以作为source看待,即使修改了,也会落下“不在source上修改”的结果,没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另外一种情况是,经常见到不少试验,一个数据多次出现,比如体温,在抗生素药的试验中是一个重要指标。我们可以看到,生命体征记录表、EDC、病历、护理单、小纸条、HIS等都会记录,那么EDC除外,其他记录这么多次,出错是难免的,有没有想过,真的有必要转录这么多次么。我们还有 一个金规玉律“做多错多”,所以才需要奉行极简原则。需要找出第一手的记录在哪里,有可能是小纸条,有可能是护理单,有可能是生命体征表,首先要理清临床操作的流程,做好流程规划才启动,真的能免了不少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