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暂行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208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17年4月25日起执行。《通知》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内容包括: 1、公布省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2、明确产品注册加急申请时收取加急费; 3、公布省医疗器械委托性检验收费标准。 湖南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收费标准
此外,《通知》中提到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加急费,明确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包括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加急申请时收取,但该费用的具体收费标准,将另行规定。 湖南省医疗器械委托性检验收费标准分为两类: 全项检测收费标准共88项; 单项检测收费标准共577项。 以下是部分收费标准列表,欲查看全部收费标准,点击 “下载原文”。 全项检测收费标准 单项检测收费标准 截至目前,福建、江西、上海、海南、山东、内蒙古、北京、浙江、安徽、陕西、吉林、河北、江苏、宁夏、天津、广东、黑龙江、湖南18个省市相继发布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