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启动的中马医疗器械监管互认,马来西亚的IVD器械可通过中国的绿色通道加速审批,而中国的相关产品也能借助马来西亚的验证路径缩短上市周期,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60和30个工作日——这样的效率提升,让IVD企业看到了“一次研发、两地畅行”的曙光。某企业朋友问,只是针对IVD器械吗?其实,不仅仅是IVD器械噢
但这条“快车道”上,隐藏着不容忽视的细节差异,尤其是在临床要求上,中马两国的监管逻辑和具体标准其实存在诸多值得深究的不同,稍有不慎就可能让“快车道”变成“减速带”,这也是许多企业在布局双市场时最容易踩坑的地方。作为深耕法规与市场的双料专家,接下来以HIV检测试剂为例,梳理梳理最容易被忽视的核心差异点,提前踩刹车、绕陷阱
马来西亚对HIV自检试剂盒(HIVST)的性能要求非常直白:血液样本的灵敏度和特异度必须双双≥99.0%,唾液样本虽放宽灵敏度至92.0%,但特异度坚守99.0%底线。这种“一刀切“的数字标准,源于其对自检产品准确性的极致要求——毕竟HIVST多在非专业场景使用,容错率极低。中国的思路则更强调“全周期覆盖”:不仅要求纳入HIV感染急性期、无症状期、艾滋病期的全阶段样本,还特别要求包含低滴度/弱阳性样本,甚至对基因型覆盖“量体裁衣”——针对中国流行的HIV-1型M组B/B’、BC重组型等主要亚型,核酸检测试剂每种基因型至少需30例样本。隐藏风险:用马来西亚唾液样本92%的灵敏度标准申报中国,却因未补充同源血液样本对比数据被驳回;或满足了中国基因型数量要求,却在马来西亚因未通过CAB(合规评估机构)基于ISO20916标准审核资料而受阻。在中国,HIV检测试剂的临床试验必须由至少3家备案机构联合开展,操作人员需全程熟悉检测系统的仪器、试剂、质控等环节。这种“多中心联合”模式,是为了确保数据在不同场景下的稳定性。马来西亚则更看重“第三方背书”:所有临床数据必须由注册的CAB出具合规报告,且CAB需具备IVD 0201和IVD 0403代码对应的专业资质。此外,若试剂盒用指尖血样本,必须配套无菌安全采血针(lancet),甚至要附上专用废弃物处理袋(disposal bag)——这些“配套要求”会被企业认为可以当作“产品包”忽略,实则是马来西亚注册必备项。隐藏风险:某企业带着中国3家机构的临床数据申报马来西亚,却因未由当地CAB重新核验数据,导至审批周期延长;另一企业则因漏配采血针,在最后环节被要求补充资料,错过市场窗口期。中国对试剂标签的要求聚焦“科学性”:说明书需明确检测原理、样本处理流程等技术细节,但对呈现形式较灵活。马来西亚则在“用户友好度”上设下多重关卡:HIVST的说明书(IFU)必须同时包含英文和马来语,附上操作视频链接和TEST NOW平台的QR码,甚至要详细标注废弃物处理步骤。更关键的是,包装和说明书上必须醒目标注“self-test use”字样——这看似简单的标注,曾有企业因字体过小被直接驳回。隐藏风险:中国企业以“符合国内标签规范”版本进行马来语翻译,或漏放TEST NOW平台链接,导至注册申请可能在30工作日评估期内被拒。这些“互认温差”,会拖慢产品的上市速度这些差异并非壁垒,却需要企业清晰知晓,否则即便搭上互认快车,也可能在细节上“抛锚”
数据互认≠直接套用:马来西亚接受CAB认证数据,但中国要求境内数据必须来自本土备案机构。补资料时限差:马来西亚对缺漏资料仅给90天补正期,中国则是1年缓冲期。自检vs专业检测:马来西亚HIV ST明确为“self-test”,中国同类试剂若用于专业场景,临床要求需调整(如样本量计算方法不同)。具体注册项目,各有各的剧本,得结合产品特性、市场定位和监管动态来分析差距并制定解决方案。要是您的企业正在为这些问题头疼或犯愁,想知道如何让临床数据同时满足两地要求,或是想摸清互认政策下哪些临床环节可以“一站通关”,不妨来聊聊。毕竟,在这条监管互认的快车道上,“细节差异”也是“市场时差”的主要因素之一,找对向导才能避开暗礁,让产品真正实现“一次研发,两地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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