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在住地安排讨论和提出议案、建议。 截至目前,广东代表团一共收到5位代表拟提出的5件议案,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委会主委常巨平拟提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直以来,我国采血行业严格遵循献血法的规定,为医疗机构所需的临床提供合格的血液,而对经血站检测不合格的血液,并未在其他任何用途加以有效利用,全部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常巨平说,血液利用的现实情况是,目前体外诊断行业(IVD)质控品、校准品90%以上依赖进口。 常巨平表示,从技术上看,经血站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中的非检验阳性报废血本身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我国IVD的需求,如果允许这些不合格血液用于体外诊断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血液科研产品的自主发展。因此,建议修改献血法的部分条款,科学界定并明确经血站检测不合格血液的可利用范围,制定不合格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利用和监管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