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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2022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

2023-2-8 16:55| 编辑: 归去来兮| 查看: 2300| 评论: 0|来源: 国家药监局

摘要: 其中广东、山东、江苏、河南、北京和浙江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数量居全国前五名。


  2022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产品审评审批工作,全面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助推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各项工作有力向前推进。

  一、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情况

  (一)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全力以赴

  2022年,国家药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产品应急审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共批准68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截至2022年年底,共批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36个(包括45个核酸检测试剂、41个抗体检测试剂、50个抗原检测试剂),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突变株监测和核酸、抗原检测试剂检出能力评估,确保已批准试剂对新冠病毒突变株的检测质量。2022年4月,由我国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体外诊断检测系统-核酸扩增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要求及建议》获得ISO批准发布。

  2022年,国家药监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的变化,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优先审评审批工作,新批准47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延长已获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注册证有效期,充分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2022年,国家药监局还启动了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设备应急审批。组织修订《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业标准。全程指导注册申请人做好体外膜肺氧合(ECMO)产品注册研发,推动产品尽快上市。

  (二) 促进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成果丰硕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按程序做好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有新突破,批准首个国产质子治疗系统等创新医疗器械55个(总数为189个),优先审批医疗器械77个(总数为126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数量与2021年相比增加57.1%,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使用高水平医疗器械需要。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入围单位名单,启动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进一步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2022年,国家药监局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印发港澳医疗器械注册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生产医疗器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区域产业发展。牵头组织推进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批准热蒸汽治疗设备及一次性使用前列腺热蒸汽治疗器械4个试点品种上市,指导召开了首届博鳌药械真实世界研究大会,真实世界数据应用和研究取得新突破。

  (三)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持续规范

  2022年,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加强备案工作培训指导,完成全部“冷敷贴”“冷敷凝胶”产品备案清理,及时纠正显微针、口鼻气雾给药器等备案不规范行为。开展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清理规范,梳理第二类医疗器械近80000件,组织抽查31个省168个案卷,有效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秩序。

  2022年,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进一步规范临床试验过程,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开展2022年度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包括临床试验产品的真实性核查)。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提高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质量。

  (四)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持续完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批准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116项,审核发布行业标准114项,将92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项目转化为推荐性,废止2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体系覆盖性、系统性不断提升。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成立中医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筹建口腔数字化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医疗器械可靠性与维修性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部署对标委会开展首次全覆盖式考核评估。统筹推进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强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注册人责任,印发《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工作方案》,全覆盖开展宣贯培训,研究制定新版GB 9706标准检测设备清单、检验操作规程和检验报告编制规范等。

  2022年,国家药监局加强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完成分类技术委员会换届。及时研究明确热玛吉、水光针产品管理属性和类别,修订发布《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根据医疗器械风险程度,科学合理地调整有关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管理类别等。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持续推进唯一标识工作,督导各省指导企业开展第二批唯一标识实施工作,起草形成《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技术审查指导原则95项,目前我国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达529项,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覆盖率达86.9%,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评价工具日趋成熟。

  (五)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2022年,国家药监局不断提升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能力。继续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强动态监测和工作绩效季度管理,并开展季度评估,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技术审评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大全国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培训力度,举办两期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和注册管理实务培训班,制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6个实训基地工作,线上开展专业培训12次,培训8000多人次。

  2022年,国家药监局全面提升医疗器械注册信息化水平,2022年10月起,医疗器械注册主要办理事项全面实施电子化审评审批,印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2年第91号),2022年11月1日起全面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国家药监局全业务流程电子化基本完成。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持续推进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推进第二批监管科学研究6个重点项目,推动13个医疗器械子项目加快研究进度、加速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参加IMDRF管理委员会电话会,组织制定2022年GHWP年会及换届相关工作方案,配合做好换届筹备和竞选相关工作。

  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情况

  2022年,国家药监局依职责共受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申请共计10571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13.7%。

  (一)整体情况

  受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5425项,受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5146项。

  按注册品种区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8105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2466项。

  按注册形式区分,首次注册申请2660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25.2%;延续注册申请3964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37.5%;变更注册申请3947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37.3%。注册形式比例情况见图1。

图1 注册受理项目注册形式比例图

  (二)分项情况

  1.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情况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5425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1.6%。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4138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1287项。

图2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项目注册形式分布图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2109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38.9%;延续注册1341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24.7%;变更注册1975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36.4%。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2。

  2.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情况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2467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33.1%。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1590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877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233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9.4%;延续注册1513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61.3%;变更注册721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29.2%。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3。

             图3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项目注册形式分布图

  3.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情况

  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2679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17%。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2377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302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318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11.9%;延续注册1110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41.4%;变更注册1251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46.7%。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4。

  图4 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项目注册形式分布图

  三、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

  2022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11942项,与2021年相比注册批准总数量增长5.5%。

  其中,首次注册2500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46.2%。延续注册5218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24.8%。变更注册4224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58.5%。

  2022年,企业自行撤回首次注册申请、自行注销注册证书214项。

  近9年国家药监局批准医疗器械注册情况见图5。

     图5  2014至2022年度注册数据图

  (一)整体情况

  2022年,国家药监局批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5692项,与2021年相比增加23.8%,进口医疗器械6250项,与2021年相比减少7%。

  按照注册品种区分,医疗器械8942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74.9%;体外诊断试剂3000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5.1%。

图6  2022年注册形式比例图

  按照注册形式区分,首次注册2500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0.9%;延续注册5218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3.7%;变更注册4224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5.4%。注册形式比例情况见图6。

  (二)分项情况

  1.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5692项。其中,医疗器械4209项,体外诊断试剂1483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1844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2.4%,延续注册1915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3.6%;许可事项变更注册1933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4%。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7。

  

  图7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形式分布图

  2.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2985项。其中,医疗器械注册1908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1077项。

  

  图8 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形式分布图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309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10.4%;延续注册1761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56.9%;许可事项变更注册1003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2.8%。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8。

  3.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

  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3265项。其中,医疗器械注册2825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440项。

  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347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10.6%;延续注册1606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9.2%;许变更注册1312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0.2%。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9。

  

  图9 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形式分布图

  (三)首次注册项目月度审批情况

  2022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2500项,月度审批情况见图10。

                        图10 首次注册项目月度审批图

  (四)具体批准品种种类分析

  注册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外,共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8个子目录的产品。

  注册数量前五位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无源植入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医用成像器械,有源手术器械。与2021年相比,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注册产品数量超过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且相同类别注册数量均有大幅增加,其中有源手术器械增加76.6%,医用成像器械增加78%,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增加92.2%,无源植入器械增加68.4%。

  

              图11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品种排位图

  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外,共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22个子目录的产品。

  注册数量前五位的进口医疗器械,主要是:医用成像器械,无源植入器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口腔科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与2021年相比,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类产品取代眼科器械,相同类别产品注册数量略有增加。

  

  图12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品种排位图

  (五)进口医疗器械国别情况

  2022年,共有28个国家(地区)产品在我国获批上市。

  

图13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国别排位图

  其中,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法国医疗器械在中国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首次注册数量排前5位,注册产品数量约占2022年进口产品首次注册总数量的76.4%,与2021年相比略有增加。

  从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分布看,共有18个省涉及有本省企业作为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其中上海市代理人代理的进口首次医疗器械数量最多,占全部进口医疗器械数量的62.4%。

  

            图14 代理人代理的进口医疗器械数量省份排位图

  (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省份分析

  从2022年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情况看,相关注册人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较发达省份。

图15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省份排位图

  其中,江苏、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是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数量排前五名的省份,占2022年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数量的69.7%,与2021年相比增加1.8%。

  四、创新医疗器械等产品注册审批情况

  2022年,国家药监局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继续做好相关产品的审查工作,共收到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343项,比2021年增加37.8%,其中68项获准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

  从2014年至2022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189个创新医疗器械。其中,境内创新医疗器械涉及15个省的134家企业,进口创新医疗器械涉及2个国家的8个企业。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产品数量和相应企业数量最多,约占全部已批准的189个创新医疗器械的82.5%。

  

图16 境内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省份排位图(蓝色:产品数量,红色:企业数量)

  2022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55个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上市,相比2021年,增加57.1%。这些创新产品核心技术都有我国的发明专利权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以下是已批准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介绍:

  (一)植入式可充电脊髓神经刺激器和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器设备:上述产品均由脉冲发生器、力矩螺丝刀和封堵头组成。与适配的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延伸导线配合使用,供18周岁及以上患者使用(孕妇除外),用于躯干、四肢的慢性顽固性疼痛的辅助治疗。

  上述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自适应刺激技术、多部位同步刺激技术、远程监控及程控技术,其中植入式可充电脊髓神经刺激器具有无线充电技术。产品拥有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内首创医疗器械。可以根据患者姿势自动调用预设置的刺激参数,使患者达到满意的治疗状态。具有远程程控功能,能远程调节参数,减少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

  (二)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和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延伸导线设备:其中一个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产品由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电极固定锚、造隧道工具、模拟电极、外科电极通道器、力矩螺丝刀及备用的电极固定锚组成。另一个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产品由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电极固定锚、造隧道工具、导丝、穿刺针、钢丝、力矩螺丝刀及备用的电极固定锚组成。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延伸导线由延伸导线、套筒、备份螺钉、造隧道工具、力矩螺丝刀组成。上述产品与适配的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器配合使用,供18周岁及以上患者使用(孕妇除外),用于躯干、四肢的慢性顽固性疼痛的辅助治疗。

  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和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延伸导线主要采用高密度连接和抗弯曲疲劳核心技术,使用新型夹芯电极固定锚,可增强对电极的固定力,降低电极移位率。属于国内首创医疗器械。

  (三)神经外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该产品由红外摄像机、工作站、支架、定位组件(探针、参考架、连接器、反光球、手术器械适配器)、激光探针、手持激光瞄准器、脚踏开关、自动定位装置组成。用于神经外科手术器械和植入物的导航和定向定位。

  该产品主要采用多模态影像融合、激光面注册、自动定位装置等核心技术,具备自动定位装置,属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首创医疗器械,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同品种器械水平。该产品可以在保证定位精度的基础上,提高手术效率,并且能实现机械臂的基本功能。

  (四)直管型胸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该产品由自膨胀的覆膜支架和输送系统构成。覆膜支架由聚酯膜通过聚酯缝合线与多段自扩张的镍钛合金支架段缝合而成。覆膜支架的远端为有孔覆膜设计,用以撑开主动脉真腔,利于主动脉的重塑。同时,可以保持远端分支血管的通畅,以降低术后脊髓缺血导至的截瘫发生率。另外大锥度的覆膜支架设计能更好的顺应人体血管渐细的形态。该产品的输送系统由锥形头、内管、外管、手柄等零部件组成,用于实现覆膜支架在人体内的导入和释放。输送系统的低外径降低了系统入路血管直径要求,使得支架更加容易推送至病变血管位置,减少了手术创伤以及因下肢缺血风险带来的并发症。

  该产品用于治疗Stanford B型主动脉夹层的患者,预期让更多的主动脉夹层患者受益。

   (五)双通道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脉冲发生器套件、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电极导线套件和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延伸导线套件设备:2个双通道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脉冲发生器套件由脉冲发生器、力矩螺丝刀和封堵头组成,其中一个产品具有充电功能,产品名称为双通道可充电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脉冲发生器套件。

  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电极导线套件由电极、电极固定组件、限深器、电极保护帽组件、简易电极保护帽、短导丝部件、电极造隧道工具、自锁测试电缆、鳄鱼夹测试电缆、力矩螺丝刀和电极固定装置(视不同型号选择)及备用选配件电极固定组件(型号:A6026)、电极保护帽组件(型号:A6023)、简易电极保护帽(型号:A6024)、短导丝部件(型号:A6025)、电极固定装置(型号:LF01)组成。

  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延伸导线套件由延伸导线套件及备用选配件金属网连接套筒、造隧道工具组成。

  脉冲发生器套件、电极导线套件和延伸导线套件产品需配合使用,产生电刺激脉冲,对丘脑底核(STN)进行刺激,用于对药物不能有效控制某些症状的晚期左旋多巴反应性帕金森病患者的联合治疗。

  上述产品具有抗干扰设计,可接受3.0T场强磁共振成像检查,具有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内首创医疗器械。电极导线套件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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