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开设集体接待日 集体约谈检验试剂供应商 今日,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关于检验试剂供应商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告》,计划于2022年02月17日13:30,组织召开检验试剂耗材供应商代表集体接待日活动。 据公告显示,此次集体约谈检验试剂供应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除此之外,通知强调非接待日严禁器械供应商和厂家代表进入医疗区域进行产品推介,违者医院将采取取消参加相关会议资格,并保留按医院相关规定作出处理的权利。 规范医药购销行为 一省发布医药代表拜访管理办法 “两票制”、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先后落地,一夕之间风向骤变,药械利润空间被斩断,市场准入和推广费被大幅砍断,权力失去寻租之地,今后医疗代表“进院规范化”趋势已不可逆。 继广东省出台《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之后,2022年1月,江西省发布《关于印发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为首部省级针对医药代表拜访工作的管理办法。 文件强调: 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应先在医疗机构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职能部门登记建档,并报医德医风部门统一管理。原则上医药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 医疗机构应建立接待日管理制度,实行预约接待,由医院医德医风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进行接待。医疗机构应固定医药代表集体接待日,明确固定接待地点,按照预约情况确定接待人员,完善接待流程,并做好接待记录。 医药代表只能在接待日到医疗机构开展学术推广、商业推广活动,如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接待日来医疗机构从事上述活动的,需经医疗机构医德医风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未经允许,医药代表不得擅自在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内与医药代表接触。 随着反腐运动的加强和医药代表规范等一些政策的出台,会让医生和医院更谨慎,频出的医药政策,更加严格的行业规范,再叠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传统的客情拜访、费用驱动的销售模式已经很难拥有容身之地。 由于带金销售、客情营销在系列政策下已经难以为继,学术转型已经刻不容缓,医药代表也必将走向专业化,提高自身实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在后续的残酷竞争中脱颖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