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有3 种: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 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表明采购方合理的采购需求在别处无法满足。那么单一来源的产品或者服务在采购活动实施之前便已经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这是竞争的结果。 一. 扩展升级设备,耗材专机专用,需要与原来的设备配套一致而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1)2019年09月09日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我院根据临床需要分别购置了奥林巴斯公司生产的胃、肠镜、支气管镜,用于消化道和呼吸道疾病的检査、诊断工作,由于患者人数不断增加,现有内窥镜不能满足临床需求,需要再购买配套使用的内窥镜及配套设备,需要保证与原设备对接一致,目前无任何厂家可以兼容奥林巴斯的主机,为保证原设备整体技术指标的完整性,只能配置原厂生产的配套设备,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2)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穿刺型超声胃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由于消化内科的不断发展,胃、肠镜检查的病人不断增多,因胃、肠镜检查病人较多,现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拟采购胃镜5根,肠镜3根,穿刺型超声胃镜1根。因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目前使用的是日本富士公司电子内镜主机和富士电子内窥镜系统,其他品牌的无法兼容使用,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采购本项目。 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小桔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转载需联系授权。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小桔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所有再转载者需自行获得原作者授权并注明来源。 最新评论相关分类图文热点 最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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