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日前,据医药代表大学公众号消息,浙江省某医院最新发布了一则通知。 通知中显示:按照清廉医院合作共建协议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药械代表不得在医院诊疗区域从事药械营销活动,一经发现,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如因代表身体不适需要就诊的,急诊于事后、平诊于事前应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备案,特此告之! 通知中,明确透露了两个信息:其一是药械代表不得在医院诊疗区域从事药械营销活动,其二则是如果出现药械代表身体不适需就诊的情况,应该及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此则消息一出,一时间在医械圈引起了热议,有医械代表表示,医院应该给予这个行业和工作应有的尊重,不能搞一刀切。更有甚者,一些医械销售直言,这种行为不就是赤裸裸的职业歧视吗? 事实上,自2021年开年以来,多位医械代表在医院被带走的新闻一直在医械圈内频频刷屏。 4月初,广州某医械代表在肿瘤医院进行拜访时,碰到了纪委,以为其是出门诊的教授,于是就直言了一些公司不太合规的政策,比如送他们公司检测有多少返点之类的。 来源:医蟹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0年的7月末,这家知名大三甲医院突击排查中,就已经查处了多位医械代表,直接交由保卫处带走调查。 事情起因是一位医院领导在巡查的时候发现,很多医药代表在科室走廊门口聚集,等候拜访,高峰时医药代表的数量甚至达到几十个,这种情况不仅违反了医院的管理规定,而且影响了医院就诊的秩序与环境。 随后,医院领导在会议上表示要严肃整顿,排查主要针对两方面: 一是门禁卡(住院部医生办公区进出是需要刷门禁卡的,不少代表为了工作方便,都会拿客户的卡去复制),医院安排了一些便衣保安蹲守在门口,逐个排查询问可疑刷卡进出人员。非病人或患者家属、非医院工作人员,一律要带去保卫处接受调查,并且要查出来是复制谁的卡; 二是针对病房用电脑查处方、查销量等行为,也安排了一些便衣在楼层巡查。 后来产生的结果是,不少代表进行正常拜访后也被带走调查了。 除了在医院被带走之外,此前中国监察网还公布了多起医械销售被警方逮捕的通知。 2020年9月30日,个体医疗器械销售代表甘某某和严某因涉嫌犯有行贿罪被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执行逮捕。 据悉,2006年7月至2019年8月,甘某某、严某挂靠具有销售医疗器械设备资质的公司,通过“投资合作”、政府采购招投标形式,向**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销售医疗器械设备12次。在此期间,甘某某、严某分13次共送给陈某某现金227万元人民币。 2021年2月下旬,个体医药代表徐某某行贿案披露,徐某某在代理销售药品过程中,为提高代理产品在无锡市新吴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疗科的销量,违反国家规定,先后多次送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疗科回扣共计人民币约212万。 最终,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已被提起公诉。 2020年6月初,《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落地后,要求所有医药代表从业行为必须合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不得要求医药代表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 同时要求医药代表不得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不得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 文件颁发后,医药代表如果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未来将难以在医院内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无疑是直接催着药械企业将传统的营销模式进行转型升级。 事实上,现阶段各个地区为了消灭院内不合规的带金销售行为,已经相继出台了多项举措。 浙江省曾启动实施“刷脸进医院”,为了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医保支付、防止“医闹”的同时,另一个重要目的还是为了监控医药代表。 成都某医院也安装了智能安防系统,通过在医院各出入口部署高清人脸识别相机、出入口控制和报警系统,作为与医药代表备案制配套的重要举措。 更有甚者,广州某肿瘤医院要求,药械企业员工进院拜访时,首先需要通过钉钉系统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填写拟接待医药代表及其公司的资料、拟接待时间、拟接待地点、拟接待目的等信息;员工的接待申请由病区区长审批,病区区长的接待申请由科主任审批,科主任的接待申请由支部书记审批。审批结果抄送病区护长、医务处及监察室备案。并且,每次接待医药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医药代表未经允许在门(急)诊、诊室、病房、检验科、设备科、 物流科、药学部和信息管理部门等诊疗重点区域停留或活动的,医院员工一经发现均有义务予以劝离,必要时可请保卫科协助,予以驱离。 针对药械代表医院拜访行为,网络上更是流传一份“疑似医药器械代表识别要领”,罗列了10多项医械代表身上可能出现的特征。 可以说,对于医械代表而言,正常进院拜访也已经成为了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 但毋庸置疑的是,坚决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是国家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重点目标,致力于合规合法的市场环境无疑也将成为行业的主旋律。 附: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