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法律具有权威性、稳定性、统一性,不得被挑战或违反,而尊重、维护和遵守法律,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约120家械企被查 11月7日,国家相关部门官网通报了各地违法税收案件,在医疗板块,多家药企和医疗器械企业上榜,仅医疗器械企业就有近120家。 统计显示,被查的械企涉嫌虚开发票近万份,涉及发票金额超7亿元,税额超1亿元;大批械企业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并偷税漏税,涉及发票金额千万余元。 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金额达2.5亿 在通报的名单中,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这家械企: 经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095份,金额约2.5亿元,税额4179.8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被用来抵扣税款,少缴增值税,或者被用来骗取出口退税,都是性质恶劣的涉税犯罪行为。 据经济观察网获得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108970户,定性对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2.5万份,涉案税额1108.93亿元。 查处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企业3545户,挽回税款损失147.87亿元。深圳、重庆、青岛等地案发率开始下降,全国已有近620名犯罪嫌疑人慑于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 按照2002年9月9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第205条,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强调,2019年重点稽查医药行业的虚开发票情况。 财政部进入企业查账 国家检查企业合规一直是进行时,直接进入企业时最快速的方式。 今年6月,财政部官网挂出通知,要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通知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共同随机抽取了77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 同时,财政部的一份(加急)红头文件显示出了此次企业账务检查的具体范围和检查内容,以及检查后的处理结果。 一、检查内容 1. 销售费用真实性 销售费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真实发生; 是否存在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 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 会议费列支是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 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2. 成本真实性 采购原材料时,是否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 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3. 收入的真实性 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是否将高开金额在扣除增值税后又以劳务费等形式支付给医院等机构; 或者用于医院开发、系统维护、学术推广等。 4. 其他 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 库存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发货、款项收取等流程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药品空转现象。 二、检查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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