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5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2020年底,国家要求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通知》鼓励以县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原则上,每个地市要遴选一个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鼓励以地市为单位全面推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多种类型和模式的医共体。
具体工作划重点
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 每个县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组建若干个(一般为1-3个)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牵头机构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和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 2 加强医联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 充分发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作用,与医共体牵头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牵头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3 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集约配置 鼓励以县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 4 加强信息化建设 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 5 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其中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为标准,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等服务为重点,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6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按要求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7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加强“三医”联动,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实行医保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引导医共体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