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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00:00| 编辑: 小桔灯网| 查看: 1661| 评论: 0|来源: 致众TACRO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同时废止。
以下是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正式稿与试行稿的对比:
(可点击大图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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