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公告2016年168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下述项目符合优先审批情形,拟定予以优先审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项目异议表,书面提交至我中心综合业务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2014〕13号)要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3日
地址:北京市气象路50号院1号楼202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报道 / 编辑:友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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