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药品回扣如央视所报道的惊人,耗材、试剂以及大型医疗设备上更甚,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进行试剂捆绑销售仍在猖狂。 近日(6月28日),山西省卫计委发布一则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这份文件重申了“九不准”,并将其视为全系统行风建设的“带电的高压线”以及个人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重大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文件还提出要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包括: 延伸开展始于2017年的三项治理行动,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药品和医用耗材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办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等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而对于医疗行风案件则提出要敢于碰硬,“不办案件是失职、不会办案是不称职”。 (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该文件) 17年5月,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医疗设备捐赠问题的通知》,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设备捐赠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医疗机构现行使用的捐赠、投放、借用的检查检验设备,要重新挂网公开进行试剂、耗材招标采购,禁止定向招标,避免“钓鱼式捐赠”。 17年底,安徽省卫生计划委员会发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将检测试剂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对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临床检验试剂销售进行清理。此类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价格的降幅不得小于本单位采购临床检验试剂的平均降幅。 天津市18年5月24日召开的卫生行业加强行风建设中期工作推动会提出,从加强医药代表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设立举报专线等10个方面入手,整肃医药购销领域的顽症痼疾,狠刹医药卫生领域腐败行为。 要求强化“四个责任”对“五个方面”加强管理。 “四个责任”: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办医主体的主管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党委和纪委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五个方面”:统方技防管理、医药代表管理、药品招标采购管理、高值耗材招标采购、检验试剂采购管理。 会议尤其强调推进药品、耗材和试剂的联合采购,细化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和试剂采购管理相应的监督责任。 18年5月北京市在发布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严管医疗设备的捐赠、投放、租赁,严禁捆绑销售等变相采购耗材试剂的行为。 通知表示对医院职工进行行风整治,在评审评价、重点专科评审和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工作中,实行行风一票否决制并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购价格和总体用量纳入院务公开范围。 在第八条加强捐赠资助的管理中尤为点出: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的医疗设备与采购捐赠资助机构相关的试剂、耗材挂钩;不得借口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企业免费投放、购买试剂耗材附带赠与以及租借等,变相采购相关企业的试剂、耗材等。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省份发文推动试剂整治,小Q就不一一整理了。“设备+耗材”捆绑模式曾经是医械圈成功的营销模式,不过游走在灰色边缘地带,终会被纳入违法之列,反腐败若不对医疗腐败动真刀、下狠手,发展到一定气候则积重难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