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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中宁县中医医院妇产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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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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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宁县中医医院妇产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4】11号

  项目名称:中宁县中医医院妇产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妇产科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4 (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拒绝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3月20日至2024年 3月26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或者将报名所需资料(具体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扫描成PDF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703152052@qq.com),资料齐全的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所需携带证明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123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富康花园北门西侧123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至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中宁县城北街05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曹永福;联系电话:1999553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张灵芬;联系电话:13299559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灵芬

  电 话:  1329955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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