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搜索

图文播报

查看: 10608|回复: 13

[讨论] 总经理能否兼任管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2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不是写的很清楚了么?企业负责人 需要任命一位管理者代表。

总经理跟企业负责人是同一个人么?如果是的化,我觉得还是需要任命一个管理者代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2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看一个组织的组织框架是否合理,首先要明确区分其行政组织和质量管理体系组织:
总经理是一个行政职位,担任这个职位的人在公司的行政管理方面附有总负责的权限,为投资人或董事会任命行使公司的行政管理权限。
而法规中规定的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基本上是一个非行政职位,特别是管理者代表,目前在国内企业中基本上是一个虚拟的职位。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负责人(特别是需要写在生产许可证上的)都是由企业的投资人或董事会任命的,这样便于企业调动资源。
管理者代表通常是由企业负责人任命的,代替其在质量管理体系内行使职权,之所以这样分工,主要还是要兼顾质量管理体系内的管理和行政管理,以减少工作流转环节,例如有些公司规定产品放行需要管理者代表签字,如果这时候由总经理兼任管代的工作,那么对于业务繁忙的总经理来说每批产品做放行审核势必是难以做好的。
所以,对于法规的要求也是有其道理可言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2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diana_zhang 发表于 2015-3-22 14:15
我认为看一个组织的组织框架是否合理,首先要明确区分其行政组织和质量管理体系组织:
总经理是一个行政职 ...

哎,他是总经理、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销售部负责人、实际的质量部负责人。。。。。。。。。。就是所有权力都抓在自己手里,根本不放权限给别人,否则任命一个管代也不是啥难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规角度来说,没有明文禁止最高管理者(如总经理)不能作为管代。从实际操作角度,应当再任命一名管代,才能具体落实质量体系的运行。如果你们家总经理认为这都不能放权,该他去累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在线 发表于 2015-3-23 09:58
从法规角度来说,没有明文禁止最高管理者(如总经理)不能作为管代。从实际操作角度,应当再任命一名管代, ...

他啊,总是找我麻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做过生产,不理解法规,总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喽,法规这样写的目的就算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至的决策失误,防止一个人履行一万条职责。真心为你感到担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放权,不熟悉法规,自己还是个完美主义。完美主义是种病,得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ds237 发表于 2015-3-24 12:03
没做过生产,不理解法规,总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喽,法规这样写的目的就算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防止权力过 ...

哎,我真悲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27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好办,体考核查的时候就知道厉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经理兼任管代当然是可以的了。有的公司就三人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在线 发表于 2015-3-23 09:58
从法规角度来说,没有明文禁止最高管理者(如总经理)不能作为管代。从实际操作角度,应当再任命一名管代, ...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不可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22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路径是可行的,法规要求你的企业要有管理者代表和任命
并且懂医疗器械法规

那就ok

只要能确保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规交付生产

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不是不可

但是要真正实施的好,就需要单独任命一个专业的高层 最少是副总级别的来执行

术业有专攻就是这个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官方推荐 上一条 /3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搜索 官方QQ群 洽谈合作
快速回复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