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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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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欢迎各位朋友加入小桔灯网官方Q.Q群、微信群 ,并积极参与专业讨论,促进共同成长与行业发展!
 
 
 
 1、Q.Q群: 
 1、IVD综合群①:49922581 【3000人群 已满员】 2、IVD注册群①:31078675 【3000人群 已满员】 3、IVD原料群①:2537703  【3000人群 已满员】
 
 ………………分·界·线……………… 4、IVD综合群②:8212556 (注册,技术等可入)
 5、IVD临床群:317569296、IVD分子技术群:2768923
 7、IVD免疫技术群:327398585 8、IVD营销群①:2537672 (偏上游原材料) 9、IVD营销群②:515809  (偏终端产品) 10、IVD浙江省综合群:31756790 ………… 
 
 2、微信群(100+ 各类微信群)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客服微信号:yourivd。 ·验证信息:实名全名+单位+岗位+所在地区。 ·验证通过后根据从事领域可被邀入相关微信群组(综合群、注册群、技术群、营销群、投资群、原材料群,感染群,遗传群,精准医疗群……) 
 
 
 媒体矩阵:
 
   
   
 
 给各位奋战在体外诊断行业的同行们提供一个公开、客观、即时的交流平台 。
 
 现对主群提出一些日常管理要求,
 请大家自觉遵守,谢谢合作!
 
 
 一、重要守则
 1、各专业技术群,群讨论重点在于研发、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质量控制、质量体系构建,产品注册申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学习讨论等。2、综合群目标成员为在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就职的专业人员,鉴于本行业的专业性,无关人员敬请自觉离开。
 3、鉴于群内大多数人员属于企业就职人员,建议大家在交流过程中注意技术保密等问题,并注意个人职业操守。 本群不对任何技术机密外泄或类似情况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禁止在群内公开索取同行体系、注册资料模版!
 4、群内交流严禁任何辱华、辱国及反dong言论,并强烈鄙视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行为。一旦发现类似情况,不当言论发布人员均会被清退出群,并不得再次加入。
 5、群共享是大家很好交流资源的上传下载平台,请大家珍惜有限的空间资源。严禁发布任何反dong,se情,病毒类等无关资源及信息。 本群不能完全保证群员所上传资源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安全性,下载者需自行辨别和杀毒。 欢迎积极举报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发布人员将被清退出群,并不得再次加入。
 6、本群未经群管允许不得发布其它IVD相关群的群号,一经发现将视为广告,立即清退发布者。
 7、本群只得发布政府网站与小桔灯网站页面链接,其它链接视为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发布者。
 8、如有群友组织活动、人员求职、企业招聘、项目合作及转让、在校人员论文发布等需求,不得直接在群聊天框、群共享及群空间内发布,请在小桔灯网相关版块发布。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发布者。
 9、各专业技术群谢绝任何形式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发布者。
 10、发布广告可在原料群,营销群 限量进行。
 
 
 二、基本守则(清退原则)
 1、新人请立即修改 群名片。超1小时不修改者将被清退。
 第一步:登录QQ,打开群聊天窗口,点击“修改我的群名片”;如图1
 
 
                 图1 
 第二步:进入名片设置窗口后,输入相关资料 格式如下:
 群昵称 格式:地区名-昵称。
 (具体写法如图2,也可参考管理员的群名片 ,昵称严禁包含图片,不良信息,广告信息)。
 
 
 
            图2 
 
 2、新人进群后需要立即在群里打声招呼,或简单自我介绍! ,进群超1天未发言者将被清退。
 3、入群人员 持续不发言, 超12个月以上者 将被定期清退。
 很多成员在群里很少发言,等到被清退了,再来质问管理员为什么删他,下面说一下管理员是根据什么来判断他没有发言的。
 
 
               图3  
 大家看图3,在群成员列表的最后有一个“最后发言时间”,当你在群里发言以后,系统会自动记录你的最后发言时间的,管理员会根据这个时间来排序,排在在前面的就是很久没发言了,管理员一般依次来清退的。
 
 4、其他会被清退情况:
 1).发不良信息者立即清退;
 2).发广告者立即清退;
 3).只发图、不说话,进群后一直未进行过正常专业交流者会被清退;
 4).聊天字体大小请保持在12号以下! 如使用大字号字体提醒后不修正者会被清退。
 5).发无聊无意义大幅信息者,视为刷屏会被清退。
 
 
 注1:万一你被从群里清退,可重新申请。管理小组将视违反群规严重程度批准是否再次加入。
 注2:个别资深人员或有突出贡献人员,或因特别原因导至长期不能在群里交流者提前说明原因被批准的可以酌情考虑不发言时长。无说明者或申请不被批准者,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对超期潜水者进行清退。
 注3:对于本群规定中未尽事宜,欢迎各位群员积极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群主或管理员对本群规定持有最终解释权。
 谢谢合作!请在群里多交流,共同进步。
 
 群管理小组
 200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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