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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心医院超声诊断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3-297-02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超声诊断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溪市中心医院超声诊断设备采购,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24-4222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刘戎、王亚男、冯熙雯、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024-3132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冯熙雯、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 话: 024-31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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