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00 / 项征求意见稿北京归属待官方核实
地方计价说明
本项目计价单位所称的“项”指每种人体所需微量元素,包括
铜、硒、锰、钼、锶、锂、锌、镍、钴、铬、氟、硅、钒等。
铜、硒、锰、钼、锶、锂、锌、镍、钴、铬、氟、硅、钒等。
原表序号 231
原表加收额,不含主项
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 官方原件 ↗
原表位置:national-guide.xlsx / 检验类立项指南(试行)!A234:H234
检验类立项指南项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归属待官方核实) · 原件公开链接待核实
发布:未列明 · 生效:未列明
机构:原表未列明 · 范围:原表未单列
原表位置:beijing-draft.pdf / PDF第20页 / 表1第9行 / 序号231 / 项目名称列及方案价格(元)列 · 对应关系为平台整理,非官方对应
机构:原表未列明 · 范围:原表未单列
原表位置:beijing-draft.pdf / PDF第20页 / 表1第10行 / 序号231 / 项目名称列及方案价格(元)列 · 对应关系为平台整理,非官方对应
002501040310000 精浆锌测定002503040130000 微量元素测定002503040130100 微量元素测定(铜)002503040130200 微量元素测定(硒)002503040130300 微量元素测定(锌)002503040130400 微量元素测定(锶)002503040130800 微量元素测定(锰)002503040130900 微量元素测定(钼)002503040131000 微量元素测定(锂)002503040131200 微量元素测定(碘)CEK03001 微量元素测定| 省份 | 价格 / 单位 | 文件状态 | 发布 / 生效日期 |
|---|---|---|---|
| 北京 | ¥12.0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未列明生效日期未列明 |
| 北京 | 加收项¥8.0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未列明生效日期未列明 |
| 安徽 | ¥1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6生效日期未列明 |
| 江西 | ¥1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在昌省直医院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 江西 | 加收项¥3机构等级未列明 · 在昌省直医院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 辽宁 | ¥13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 辽宁 | 加收项¥13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价格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等于患者自付或医保报销金额;征求意见稿不是现行价格。以官方原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