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0 / 项征求意见稿北京归属待官方核实
地方计价说明
2.无法出具诊断报告按18元/项计收。
3.超过15种微生物·药物按15种收取。结核菌药敏试验在药物敏
感试验基础上每种药物加收20元,无法出具诊断报告按18元/项
加收。
3.超过15种微生物·药物按15种收取。结核菌药敏试验在药物敏
感试验基础上每种药物加收20元,无法出具诊断报告按18元/项
加收。
原表序号 217
原表加收额,不含主项
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 官方原件 ↗
原表位置:national-guide.xlsx / 检验类立项指南(试行)!A220:H220
检验类立项指南项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归属待官方核实) · 原件公开链接待核实
发布:未列明 · 生效:未列明
机构:原表未列明 · 范围:原表未单列
原表位置:beijing-draft.pdf / PDF第19页 / 表1第7行 / 序号217 / 项目名称列及方案价格(元)列 · 对应关系为平台整理,非官方对应
机构:原表未列明 · 范围:原表未单列
原表位置:beijing-draft.pdf / PDF第19页 / 表1第8行 / 序号217 / 项目名称列及方案价格(元)列 · 对应关系为平台整理,非官方对应
002505010340000 支原体培养及药敏002505020010000 常规药敏定性试验002505020020000 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002505020030000 真菌药敏试验002505020040000 结核菌药敏试验002505020040100 结核菌药敏试验(仪器法)002505020040200 结核菌药敏试验(手工法)002505020050000 厌氧菌药敏试验002505020060000 血清杀菌水平测定002505020080000 抗生素最小抑杀菌浓度测定002505020090000 体液抗生素浓度测定002505020090100 体液抗生素浓度测定(色谱法)002505020090200 体液抗生素浓度测定(免疫法)002505020090300 体液抗生素浓度测定(荧光偏振法)CJA08XH1 非结核分枝杆菌药敏定量试验-肉汤稀释法CJB02SC1 分枝杆菌培养+鉴定+药敏-固体培养法+琼脂比例法CJB02SD1 分枝杆菌培养+鉴定+药敏-固体培养法+肉汤稀释法CJB02SE1 分枝杆菌培养+鉴定+药敏-固体培养法+液体培养基法+结核分枝杆菌药敏CJB02SG1 分枝杆菌培养+鉴定+药敏-液体培养法+琼脂比例法CJB02SH1 分枝杆菌培养+鉴定+药敏-液体培养法+肉汤稀释法CJB02SJ1 分枝杆菌培养+鉴定+药敏-液体培养法+液体培养基法+结核分枝杆菌药敏CJB07SL1 分枝杆菌增菌培养+鉴定+药敏-液体培养基法+结核分枝杆菌药敏CJB07XD1 分枝杆菌增菌培养+鉴定+药敏-琼脂比例法CJB07XJ1 分枝杆菌增菌培养+鉴定+药敏-微量肉汤稀释法CJB08XB1 霍乱弧菌培养+鉴定+药敏-纸片扩散法CJB08XC1 霍乱弧菌培养+鉴定+药敏-浓度梯度法CJB08XJ1 霍乱弧菌培养+鉴定+药敏-微量肉汤稀释法CJB13SF1 结核分枝杆菌药敏定性试验-液体培养法CJB13XD1 结核分枝杆菌药敏定性试验-琼脂比例法CJB13XH1 结核分枝杆菌药敏定量试验-肉汤稀释法CJC02002 苛养菌/少见菌培养+鉴定+药敏CJC06003 淋病奈瑟菌培养+鉴定+药敏CJD04EA1 普通细菌药敏定量试验-电阻抗法CJD04XB1 普通细菌药敏定性试验-纸片扩散法CJD04XC1 普通细菌药敏定量试验-浓度梯度法CJD04XG1 普通细菌药敏定量试验-琼脂稀释法CJD04XH1 普通细菌药敏定量试验-肉汤稀释法(人工法)CJD04XH2 普通细菌药敏定量试验-肉汤稀释法(自动化仪器)CJD04XK1 普通细菌药敏定量试验-电化学法CJD10002 厌氧菌培养+鉴定+药敏CJD11XC1 厌氧菌药敏试验-浓度梯度法CJD11XG1 厌氧菌药敏试验-琼脂稀释法CJD11XH1 厌氧菌药敏试验-肉汤稀释法CJD12002 厌氧菌增菌培养+鉴定+药敏CJD14001 一般细菌革兰染色+培养+鉴定CJD16002 一般细菌培养+鉴定+药敏CJF02XH1 支原体药敏试验-肉汤稀释法CJH07002 真菌培养+鉴定+药敏CJH09XC1 真菌药敏定量试验-浓度梯度法CJH09XH1 真菌药敏定量试验-肉汤稀释法CJH10XB1 真菌药敏定性试验-纸片扩散法CJH12001 真菌增菌培养+鉴定+药敏| 省份 | 价格 / 单位 | 文件状态 | 发布 / 生效日期 |
|---|---|---|---|
| 北京 | ¥20.0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未列明生效日期未列明 |
| 北京 | 加收项¥5.5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未列明生效日期未列明 |
| 安徽 | ¥1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6生效日期未列明 |
| 江西 | ¥1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在昌省直医院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 江西 | 加收项¥5机构等级未列明 · 在昌省直医院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 辽宁 | ¥1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 辽宁 | 加收项¥10 / 项机构等级未列明 · 机构范围未单列 | 征求意见稿 | 2026-10-19生效日期未列明 |
价格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等于患者自付或医保报销金额;征求意见稿不是现行价格。以官方原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