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立项,是一种特殊的“解药” 01 只剩“0.1%” III类、重大疾病、新试剂 但即便如此,结论依然很现实: 99.9%的肿瘤基因检测试剂盒,都用不到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 价格项目预立项的目标很简单: 提前介入为医疗机构提供价格政策指引......基本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 最终的项目转化是三种情况: 新增价格项目|附条件新增价格项目|现有价格项目兼容 这三种产出其实回答的是同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新产品不确定能否被现有的检验/病理立项指南所兼容时,该怎么办? “1&2”对应的是医保部门认为无法兼容,所以需要新增项目。 “3”对应的是医保部门认为可以兼容,并给出兼容的规则。 由哪个项目兼容?是直接被主项目兼容还是需要列为“加收项”或者“扩展项”? 所以: 能够清晰的被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兼容的,都不需要走预立项制度。 而因为检验/病理类立项指南中对于分子诊断从“技术方法学”、“预期用途”等不同维度设立了多个价格项目。 所以99%的肿瘤基因检测产品,都可以清晰的被现有价格项目兼容,不需要走预立项制度。 而剩下的1%中,又有90%会被第二道硬门槛排除: 需要已经获准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 这就是开头结论的由来: 99.9%的体外诊断试剂,都用不到这个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 那谁是剩下的0.1%? 02 “0.1%”之一 03 “定价”的逻辑 04 “未来” 也许未来我们真的能在检验或者病理的立项指南修订中看到下面两条:
甚至再大胆一点,在“监控”中也可以进一步根据不同的预期用途细分为“预后”和“预测”。 这并非异想天开: 在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免疫组化就基于其是否能识别用药靶点被拆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项目。 20. 病理样本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检查费(常规) 21. 病理样本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检查费(增强) 远景是美好的,路还得一步一步走。 别忘了最重要、最重要的事情: 价格项目预立项最终能否转化,产品最终获批拿证是基本前提。 有证|有价格|有支付 中国的MRD赛道,未来就有了无限的希望。 机会就在眼前: 燃石和吉因加,二位支棱起来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