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于2026年9月9日发布通知,公布第五批体外诊断检验试剂挂网申报结果,同步启动配送关系确认工作,企业须在9 月15日17:00前在平台完成配送商绑定。对配送商数量与履约范围作出明确约束。政策依据:青医保局函〔2025〕25号《关于规范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直接挂网价格及采购要求的通知》。本次属于青海省 IVD直接挂网增补批次,并非带量采购。1. 配送商规则(核心条款)生产企业二选一: ① 生产企业自行直接配送; ② 按单个挂网产品,委托2~3家在青海省具备体外诊断试剂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 解读:单品最多可配置 3 家配送商,名额有限;经销商必须具备全省履约能力,仅能服务局部地市、无全省冷链仓储物流能力的经销商无法满足政策要求。
2. 配送关系权责- 配送关系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一致后,在采购平台线上确认;
- 若确需变更配送关系,由生产企业在平台发起变更操作,经销商无权单方面调整。
解读:配送权的主导权归属生产企业,经销商属于履约主体;一旦完成平台绑定,配送资格稳定性较强,中途更换流程门槛较高。
3. 时间节奏通知9月9日发布,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点,留给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仅6天窗口期,需要完成商务洽谈、资质核验、平台线上确认工作。
逾期未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对应挂网产品无法在青海医疗机构开展采购。 对试剂生产企业 - 单品最多可配置 3 家青海本地配送商,有利于渠道数量管控,维护价格体系稳定;
- 遴选经销商的核心硬性门槛是全省覆盖能力,仅地市型经销商不符合政策要求;
- 本次操作窗口期短,需要快速敲定合作配送商,避免错过截止时间影响产品采购落地。
对青海本地 IVD 经销商 - 全省全域配送履约能力成为核心准入门槛,仅能服务西宁本地、无法下沉地县市场的经销商竞争力大幅下降;
- 配送授权由生产企业决定,经销商需要主动对接本次第五批挂网产品的厂家,争取配送名额;
- 成功绑定配送关系后,资格相对稳定,但后续变更需要厂家操作。
青海这套配送规则是国内 IVD 直接挂网比较典型的模式:单品限定配送商数量 + 全省统一覆盖要求 + 生产企业掌握配送管理权。 和部分省份 “分区域授权经销商” 模式不同,青海政策不允许按地市拆分配送权限,经销商拿到单品配送授权,就必须承担全省所有区域的配送任务,对冷链物流、仓储、终端运维能力要求更高。 业务机会:本次第五批为新增挂网产品清单,成功取得配送权,产品即可进入青海省医疗机构采购目录;单品配送名额上限为 3 家,属于稀缺渠道资源。
- 超时风险:截止时间 9 月 15 日 17:00,逾期未确认配送关系,产品无法正常在青海医疗机构采购;
- 资质风险:选定的配送企业必须具备青海省有效的体外诊断试剂经营及配送资质;
- 履约风险:政策明确要求全省覆盖,若后续在地县医疗机构出现配送履约不到位的情况,存在配送关系被取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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