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拿到了入口, 检验却重新定义了规则。 2026年8月14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及其映射关系表,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662个主项目、114个加收项、7个扩展项。这是国家医保局40批立项指南的收官之作,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基本形成。 然而,如果把目光拉回大半年前,对比病理与检验在“分子检测”上的立项演进,你会发现一段充满博弈与版本代差的行业内幕。 今天,我们来说点不一样的。 01 病理科的分子检测,是“抢”来的 先回顾一下历史。 2025年11月,业内流传一份《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彼时主项目只有22项,覆盖从活检取材、标本处理、染色检查、分子检测到病理诊断五大板块。其中,分子检测板块仅有原位核酸杂交(化学探针)和原位核酸杂交(荧光探针)两项。基因检测项目,计划全部归属到检验类立项指南。 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此时主项目变更为28项,分子检测板块新增了PCR、荧光PCR、一代测序、焦磷酸测序和NGS五大方法学主项目。这是从检验类立项指南中“抢”过来的,虽然都加了“(病理样本)”的限定条件,但这已经是病理科在立项指南中最成功的一次举措。 此时检验类立项指南的征求意见稿还仅有按方法学分类的12项分子诊断项目,病理科占了其中7项。 02 病理科为什么要“抢”这些项目? 这得从“出生证明”说起。 在我国医疗体系中,长期存在一个学科体制上的“尴尬”。根据国家卫健委编制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病理科(代码31)和医学检验科(代码30)确实是平级的一级科目。但关键的问题在于——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代码30.05),它是医学检验科下的二级专业。这就意味着,从行政归属上,基因检测项目天然属于检验科。 许多开展基因检测服务的第三方医疗机构,其执业许可证上的诊疗科目一栏清晰可见 —— 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如果还想做病理诊断,就登记“病理科”;两个都做,就同时登记。 但临床实践中,肿瘤组织样本在病理科手中,病理医生对组织形态、肿瘤细胞含量的评估有着天然优势,“病理+分子”的深度融合是临床精准医学的必然趋势。 经过病理界奋力争取,到2025年12月正式稿出台时,病理主项目扩增至28项,成功“抢回”PCR、荧光PCR、一代测序、焦磷酸测序、NGS五大方法学项目(限定“病理样本”)。这被视为病理学科争取权益的里程碑式胜利。这也提醒了我们一个现实:行政边界依然清晰,业务边界却已模糊。 现在回头看,病理科当时“接盘”的,实际上只是检验类立项指南最初始的“毛坯版”。 03 检验类分子诊断的三次蜕变:从12→25 病理类立项指南在2025年底定稿发布后,检验类立项指南并没有停步,而是在经历2次征求意见后,分子诊断项目实现了从12→23→25的蜕变: 而病理类立项指南的分子检测部分,只copy了检验类立项指南第一版征求意见稿的水平——按方法学分类,7个项目,简单粗暴。检验类现在的25项分子诊断项目,涵盖了核酸扩增、核酸杂交、核酸测序(肿瘤、遗传、tNGS、mNGS等)、类器官培养和药敏、染色体核型分析等类别。 回过头看: 04 检验科和病理科,到底谁能做什么? 05 那些不一样的特殊差异? 肿瘤NGS和遗传NGS:5个基因为一个面板; tNGS(病原体靶向测序):50种病原体为一个面板;
检验类:按“项”收费,特指每基因;病理类:按荧光PCR每位点收费。
06 写在最后 2026年,随着检验类立项指南的收官,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基本形成。 附:检验类立项指南分子诊断部分内容(2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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