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含IVD)挂网须公开出厂价?代理商模式,炸了
2026-7-17 10:36|
发布者: 沙糖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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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0|来源: 有趣的胖子万里挑一
摘要: 价格管理的模式本身也已经走到了“不得不变”的十字路口
焦虑是真的” “这可太行了......”昨天晚上,你所在的行业微信群是否也在疯传这样一份文件:号称是江苏省医保局发布的《苏医保发〔2026〕 15号》由于第一个截图传播的人手机显示的问题,导至正文字体看起来并不符合政府公文规范而且有“错别字”,以至于很多朋友(包括我在内)都一度认为这是一份假文件。PS,其中一个渠道是打了官方电话,收到的答复是:我们也听说有.....以我们发的为准。但因为还没有正式在官网发布,不排除正式发布的时候会有细节上的调整。在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申请挂网的医用耗材,在按挂网政策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近1个月内最低出厂价、发票号、开票时间信息。其中,进口产品应提供国内总代理企业对外开具的第一票相关信息。根据挂网价与出厂价的倍数,暂按1.8倍以下、1.8倍(含)-5倍、5倍(含)-10倍、10倍以上等4个区间在省平台进行价格信息提示,供医疗机构采购时参考。不直接接触挂网采购的朋友可能还没意识到“公开出厂价”的杀伤力。如果你是通过代理商做的试剂盒进院,所有人都将看到你给代理商的底价。或者说,至少能看到“底价”和“挂网价”的价差空间。假如医院采购价4000,你给代理商的底价是2000,过去这中间的差价是“桌面下”的。医院会要求你去掉中间商直接2000出货吗?医保局会要求你去掉中间商直接2000挂网吗?通过代理商模式经营的朋友会说:大部分情况下代理商这2000不是白拿的。之前,挂网采购的跨省联网就已经给企业的全国价格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回想一下之前为什么有地方出现代理商中标后厂家要求弃标就明白了),现在这个“公布出厂价”则更是给代理商模式“雪上加霜”了。在“越来越透明”的趋势下,既往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商业逻辑和运行多年的生意模式,都得与时俱进的革新了。先不论这个省份的体量是否能够轻易割舍,我有一个朋友说的很克制:如果通盘来看,价格管理的模式本身也已经走到了“不得不变”的十字路口。在终端收费还比较混乱的时候,有朋友在进院时的谈价思路是“先确定一个出货价,以这个为基础去谈折扣,再让医院反推收费价”。而随着病理/检验立项指南的逐步落地,单项目的院端收费价将变成一个固定明牌的数字。7月25-26,IVD三剑客的“体外诊断渠道发展年度峰会”就要在苏州召开了。在这个渠道管理身处十字路口的当下,大家多交流交流,也许更能找到那条正确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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