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知情人士爆料,编辑收到一份法院判决书,瑞亚力集团和新西兰Proliant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瑞亚力集团胜诉。 要点如下: 深圳前海法院就瑞亚力集团与新西兰Proliant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被判以采购成本价回购库存产品,驳回原告787万余元索赔请求。 日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就深圳瑞亚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瑞亚力集团”)与新西兰Proliant New Zealand Limited(下称“Proliant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新西兰 Proliant公司回购库存产品并支付回购款项,但截至目前,被告Proliant公司尚未履行任何判决载明义务。 一、案件始末 2022 年起,Proliant公司授权瑞亚力集团在国内独家经销牛血清白蛋白产品,经销授权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9 月,Proliant公司单方面通知不再续签经销授权,双方后续就积压库存处置开展协商,Proliant公司曾口头承诺回购全部库存,后续却反悔搁置协商。 授权终止后,瑞亚力集团失去合法经销资质,名下大量库存无法正常流通销售,多次沟通无果后,瑞亚力集团向深圳前海法院提起诉讼,主张 787 万余元经济损失赔偿。 二、法院裁判核心 法院审理认定,本案为涉外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中国法律审理;被告Proliant公司全程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材料。案涉库存共 15 个产品批次,其中 1 批产品在授权有效期内过期,相关损失由 A 自行承担,不予纳入回购范围;剩余 14 批次有效期内产品合计 1647.549 公斤,判令 Proliant公司按采购成本价回购,需支付回购款 45.19 万美元;瑞亚力集团配合交还对应库存产品,由 Proliant公司自行上门提取,货物短缺将按采购单价扣减款项;驳回瑞亚力集团主张的 787 万余元高额索赔诉求。 法院同时说明,库存积压由双方共同因素导至,不能将全部经营风险转嫁至被告,因此未支持原告按市场售价赔付的诉求。 三、判决结果 1. 被告Proliant New Zealand Limited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回购款451909.65美元; 2. 原告应将14批次库存产品(合计1647.549公斤)交还给被告,由被告自提,原告予以配合,返还时产品包装须完好,如有短缺按单价扣减; 3.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四、判决到期未履行,涉事企业将面临多重法律追责 判决书明确要求,Proliant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完成款项支付与库存交接,截止2026年7月6日,Proliant公司仍未采取任何履约动作,或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执行、失信联合惩戒、逾期罚息赔付等多重法律后果。 总结:司法判决具备强制约束力,商事主体应当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企业消极逃避履约,不仅会产生额外经济成本,还会严重损害自身商业信誉,甚至触碰刑事法律红线。市场主体开展跨境商贸合作时,应当恪守合同约定,尊重司法裁判,积极通过合法途径化解商业纠纷。 判决书部分截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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