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爱折腾点的医疗器械人,手里都有好几家公司。那些在资本市场上呼风唤雨的就不用说了,就算是一个区域的代理商、经销商,手里掌握着几家公司也是挺正常的现象。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一是为了财税需要。很多中小械商年营业额都不大,如果在连续的12个自然月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就会自动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0%、6%、11%、13%、17%几档,0%是很少有的;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所以,很多中小械企,也没有上市融资的需求,经营只是过个小日子,为了不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只好再开一家公司,把营业收入计到不同公司中,从而将适用税率保持在3%,整体上减轻了缴税负担,增加企业利润。 二是规避经营风险的需要。也有不少械企为了规避经营风险,在影响到其生存发展的核心公司之外,又成立新的公司,将一些其他业务装入到新公司中,这些业务可能利润率更高、但风险也更大,一旦“出事”,也不会连累到核心业务的公司。特别是两票制实行之后,对业务合规要求更高,新创立企业,将销售业务“外包”自然会成为一项常见的行为。 三是为了团队的需要。为了让团队核心成员都留下,但主体公司业务类型多,很难做成独立核算的事业部,所以干脆成立了新的公司,将不同的业务内容装到不同的公司之中,再派出团队成员任新公司合伙人,将人才和公司捆绑到一起, 能够走得更长远。当一个人成为了股东、成为了企业法人,他对工作的负责、主动可以说完全不同了。 四是为了业务的需要。这可能是最为普遍的,有些医疗器械工业,为了加大市场拓展和市场的稳定性,会在各省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合伙人则是各省的代理商,最好再有上市的承诺,这会让很多代理商死心塌地跟着你干。特别是一些诸如IVD领域的、血透领域的,做检验科一体化布局、做区域血透中心,就很适合这种模式。 五是为了甩掉负面形象。有些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被处罚后,公司的品牌形象大大受损,已经不利于业务的发展,所以干脆关门大吉,重新注册一家公司继续干。有些被处罚太重,企业主觉得为了这个结果不值得,一甩了之,后期可能又以他人的名义重新开张营业,做起一个幕后的老板。 笔者通过工商系统,查到了部分省市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老板的信息,发现大概有半数是只有一家公司,通常都是绝对控股,另有半数有两家以上的公司,个别有3家以上的公司。至于是否还通过其他人注册了公司,这个难以查询得到。 创业一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门槛其实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低门槛,这也跟国家鼓励的创业、创新有很大的关系。在医疗器械经营审批相对放开后,2016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就达到了33.57万家,比2015年的18万家多出了15万家。 这充分说明,开办经营公司的、申请医疗器械经营牌照的人多了不少(有些可能是药店新申请医疗器械经营牌照的结果。) 但要经营好一家械企,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目前企业经营及法人的经营都受到了政府监管,在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作为法人、老板,你在经营中出现的不诚信行为,将一一记录在案,以至于“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甚至到时连坐飞机、坐高铁、住星级酒店、打高尔夫都会成问题。 开办的公司数量多少,并不能证明我们有多历害。关键还是要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长治久安”。 |